
金管會昨日修正「金融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透過明確審查時程、放寬資訊安全管理制度驗證標準及延長成果報告期限等措施,旨在提供金融機構更彈性的創新測試環境,以鼓勵並加速台灣金融科技的發展。
為鼓勵台灣金融創新發展,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昨日修正發布「金融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旨在透過優化試辦申請、審查與成果報告機制,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提供金融機構更具彈性的創新測試環境。
金管會指出,為協助金融機構在確保風險控制與消費者權益的前提下測試創新業務與服務,已於 2024 年 10 月建立該作業要點,允許業者申請試辦新服務。此次修正係依據金融業界與相關公會的建議,期望在金融創新與風險管理之間取得更佳平衡。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資料,此次優化措施涵蓋三大面向。首先,審查時程明確化 。金管會未來需於收到試辦申請後 60 天內完成審查,同時也明確訂定申請單位補件後的審查期間計算方式,以提升審查流程的透明度與效率。
其次,資訊安全管理制度驗證更具彈性 。過去對於金融機構、試辦合作夥伴及委外廠商,若涉及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或利用,強制要求取得特定資訊安全管理制度驗證,例如 ISO27001。修正後,金管會不再強制要求特定的驗證標準,而是要求各單位應根據試辦業務的風險程度,建立適當的個人資料保護與安全管理措施,並取得資訊安全管理制度驗證,藉此兼顧資訊安全與營運彈性。
最後,試辦成果報告期限獲得延長 。金融機構在試辦期結束或達到預期效益後,提交成果報告的期限從原先的 2 週延長至 1 個月,此舉可讓業者有更充裕的時間準備完整報告,提升報告品質。
金管會強調,這項試辦機制對於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消費者權益受保障的環境下,測試創新業務與服務至關重要。未來金管會將持續檢討試辦機制的實施狀況,並視實際需求調整相關法規,以營造更有利於金融創新的環境。
